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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网约车从业者遭遇职业伤害,权益该如何保障?——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解读

当前我国大量涌现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保障,面临权益保障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现实困境。本文解读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

岭南新闻2026年9月10日11 次浏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黄玲峰律师

律师介绍

当前我国大量涌现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区别于传统劳动关系模式,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呈现出合作关系、劳务关系、平台协议关系等多种形态。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保障,面临权益保障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现实困境。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的重要部署。

2021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制定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份启动,涵盖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7家平台企业。

2025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决定分步扩大试点范围,并通过完善缴费基准额和基准额浮动机制,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等进一步完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体系。

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的有关内容

谁适用职业伤害保障?

适用职业伤害保障的人员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

若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保障,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

职业伤害保障,需要企业或个人缴费吗?

平台企业需要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无须缴费。职业伤害保障费按月申报缴纳。平台企业应当于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和计划单列市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应缴费额为平台企业统筹地区上月总单量与省级经办机构确定的每单缴费标准之积。

哪些情形为职业伤害?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1.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此外,如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如何申请职业伤害待遇?

自2025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申请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

是否可以同时申请职业伤害确认与工伤认定?

不可以。同一个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职业伤害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自2025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具体包括: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计发月数为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

律师介绍

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探索。对于平台企业,建议可相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信息真实准确,按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办理职业伤害待遇申请等手续,防控企业赔偿责任等风险。对于新就业形态人员,建议可留存相关接单记录及事故有关证据等,如平台企业未及时提出待遇申请,应在指定期限及时提出待遇给付申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章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规政策规定为准,同时,各地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如遇相关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律师介绍

黄玲峰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由中山大学法律系创办于1984年,是全国最早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广州,并在深圳、海口、东莞、惠州、佛山和花都设有办公室。岭南所汇集包括公司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房地产法、婚姻法、行政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家教授,以及一支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协作的专职律师队伍,是在各法律服务领域被广泛认可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